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韦瑞灵(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瑞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韦瑞灵,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韦瑞灵利用其担任凌云县委书记,百色市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百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资金回拨、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人事调动、产业园用地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