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8〕1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的通知
靖西政府网 2018-11-19 11:03:29 点击:33236

靖政办发〔2018〕135号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号)及《百色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16〕67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成立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在靖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牌,实行“一套人马两张牌子”的管理模式。2018年9月,百色市人民政府(百政函〔2018〕148号)批复同意,将原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整合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承担靖西市本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为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一进场交易的时间及范围

(一)从2018年11月20日起,各乡(镇)、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目录》(详见附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遵循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本单位本行业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活动,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进行交易。

(二)各乡(镇)、各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不受理。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项目,需将项目进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须由项目业主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然后上报百色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同意,方可进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加强对统一进场交易项目的监管

对于进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的项目,由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登记受理,相关行业主管监督部门跟标进场,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对于应进而未进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后续手续,财政部门对该项目不予资金拨付及结算,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对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统一进场交易项目的平台保障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稳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以满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需要。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市场服务。

附件: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目录

                                  2018年11月19日

公开方式公开

 

附件: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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