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办发〔2019〕10号关于确定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通知
靖西政府网 2019-04-12 15:44:27 点击:46228

 

关于确定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和相关法规要求,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并结合实地考察,确定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定点供应商、服务商名单及价格优惠率

详见附件1。

二、本期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服务商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一)适用范围

靖西市本级预算单位货物采购项目批复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电脑等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设备、文体用品百货类、家电设备类、五金耗材设备类等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靖西市本级预算单位服务采购项目批复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印刷服务、宣传广告制作服务,实行定点采购。

(二)有效期限。本期定点采购有效期为2019年2月27 日至2020年2月 27日止。

三、本期政府定点采购的程序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采购办公设备、五金电器、办公家具、文体办公用品以及广告宣传制作,按规定程序申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批采购资金、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备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采购意见后,应到指定的定点供应商协议购置和接受服务(达到《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集中采购限额需进行集中采购除外)。

采购人经过询价选择定点供应商后,填列政府采购确认表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人按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与定点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送合同副本(2份)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报市财政局备案。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和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资金的支付

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靖西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加强对全市各采购单位、各定点供应商的监控,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采购人、中标定点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在定点采购执行过程中,如定点供应商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市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定点产品市场上价格低于定点供货优惠后的价格;

2、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的服务;

3、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4、不能按承诺的供货时间供货的;

5、与采购单位串通订立虚假政府采购合同的;

6、抬高价格、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的;

7、不按要求报送验收单、采购情况报表等有关资料的;

8、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五、政府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政采云平台网上注册有关事项

(一)纳入本次网上注册定点供应商的范围

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设备、文体用品百货类、家电设备类、五金耗材设备类定点供应商和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政府采购印刷服务、宣传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

(二)供应商注册程序

1、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商家入驻”直接进行注册;或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中指定的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中在“商家入驻”进行注册。供应商在外省、市政采云平台网站注册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进行注册。

2、供应商注册入驻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定点供应商在2019年 4月10日- 4月31日完成注册,定点供应商届时如果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造成的后续不能进行定点采购的相关交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定点供应商,如发现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反映,联系电话:0776-6231753。政采云具体上线时间,请以靖西市财政局下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年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以及靖西市人民政府转发《百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靖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执行定点管理后,按季度在我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我市各类定点企业及供应商的报价及优惠率,把定点采购管理工作公开化,使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监督。

(三)在本期政府定点采购正式执行前,采购单位如有与未在本期定点供应商名单外的商家有往来款项,请及时完成各项采购手续或结清货款,避免产生款项无法结算情况。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马红玉,联系电话:0776—6180006。

 

附件:1、2019-2020年度靖西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单、综合优惠率。

2、定点采购货物(服务)申报材料

3、供应商注册入驻操作指南

 

 

 

 

2019年4月10日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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