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凌晨,刘某携带作案工具窜到靖西市龙潭桥桥洞下,将此处景观亮化彩灯的电缆线盗走,长度为34米。
次日凌晨,刘某又盗窃龙潭桥壁上横跨龙潭河的电缆线65米。第三天晚上,刘某盗窃龙潭桥靠近靖西中学一侧桥洞下的电缆线41米。
2016年6月11日凌晨,刘某以同样的方法盗窃靖西市中山休闲广场内的电缆线,长度为23.9米。
2016年7月14日凌晨,刘某两次伙同一靖西男子及一德保男子盗窃龙潭湿地公园电缆线234米。
2016年8月15日凌晨,刘某又以同样方法窜到靠近靖西市龙潭桥桥洞下,盗窃此处景观亮化彩灯的电缆线34米。
2016年8月17日凌晨1时许,公安民警在龙潭桥上抓获欲盗窃电缆线的刘某,从其身上缴获作案工具胶钳和美工刀。
刘某盗窃电缆线长度总计达431.9米,价格合计25541.5元。每次盗得的电线缆,刘某均当废铁卖掉。
多行不义必被惩。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犯犯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