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微信朋友圈流传2017年参加新农合不用缴费的内容为谣言,希望各居民不信谣,不传谣。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65号)文件精神,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府批准,距陆地边境0-20公里内农村居民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距陆地边境0-20公里外的农村居民按以下标准缴费:
1.农村低保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60元/人;
2.普通农村居民由本市财政代缴30元,个人缴费120元/人;
3.五保对象、计生代缴对象分别由民政部门、本市财政代缴。
靖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