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院院长王洪峰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洪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王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王洪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