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西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城区主干道行驶时遭遇一辆车牌号为“桂L9****”的宝马轿车恶意别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交警部门予以核查和处罚。 |
接到举报后,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调取和查看沿途天网工程的监控录像进行核查,发现该车不仅存在恶意别车嫌疑,并且登记的车身颜色为白色,存在擅自改变车身颜色嫌疑,同时还有多条违法未处理。 靖西交警核实情况后,通过查询车辆信息,电话联系了该车车主农某,告知其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
10月9日上午,黄萌夏副大队长对车主即驾驶员农某进行约谈。约谈中,农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为了追求时尚,未向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的违法事实。 黄萌夏副大队长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这种行为的危险性,并责令农某尽快把车身改为原来的颜色或者到车管所补办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农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
通过批评教育,农某认识到了该错误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在近日内恢复车辆原来的设置及处理违法行为,并保证今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斗气车,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做个遵纪守法的驾驶员。 |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有规定改变车身颜色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色没备案被抓到的处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来源:靖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