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男子梁某订下酒吧包厢,容留四名未成年人吸毒,最终害人又害己,锒铛入狱。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6年11月23日21时许,梁某到靖西市凤凰路某酒吧包下一间包厢,容留何某某、黄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4人在包厢内吸食毒品K粉,后梁某离开包厢。次日凌晨2时,何某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这4人均是未成年人,他们中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不到15岁。案发后,梁某于2016年12月28日到靖西市公安局新靖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