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那坡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9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那坡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个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76-6805260,联系人:张德华。
(二)资格审核
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开展面试工作,达不到此比例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开考,但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一些岗位还需要进行体能或者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那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那坡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7>2号)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
五、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五)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1: 附件2: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