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法院干警在下乡办案过程中偶遇村民捕获野生松鼠,干警成功将其解救。
2021年12月7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干警在下乡办案过程中偶遇村民捕获野生松鼠,干警成功将其解救。
当天下午,靖西市人民法院干警在靖西市武平镇栋本村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只野生松鼠被村民用老鼠夹捕获并倒挂于电线杆上。办案干警在了解情况后,当场对抓捕松鼠的村民进行口头教育,并对围观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告知村民松鼠已经被国家列为“三有动物”,抓捕野生松鼠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随后,法院干警将松鼠带到后山将其放生。
法官提示,松鼠已被国家列为“三有动物”,非法捕抓野生松鼠,1只则涉嫌违法,捕捉20只以上即可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则属于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