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警方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再添战果!两天内抓获7人
疫情当前,在“外防输入”的关键时期,仍有人一些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为一己私利潜入潜出国(边)境。近日,靖西警方在援边(靖西)工作队的配合下,持续强化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两天内查获2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12月9日上午,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援边(靖西)工作队在巡逻中,于岳圩镇大兴村查获3名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男子。经查,该3人均无合法出入境证件,系从国外非法偷渡回国的中国福建籍人员。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0日20时许,靖西市公安局龙邦高速路口执勤民警联合龙邦边境派出所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抓获4名欲偷渡出境的中国籍男子。经盘问,郭某格(男,26岁,广东遂溪县人)、杨某松(男,25岁,四川广安市人)、杨某豪(男,18岁,河南洛阳人)、陈某勇(男,37岁,湖南耒阳市人)4人欲从靖西边境便道偷渡出境非法务工。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刻不容缓,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检举揭发,共同防范化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靖西警方温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