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靖西市召开市委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查了全市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的干部召回管理建议,确定了40名律纪不严、工作不实的干部被召回管理学习对象名单,并审议通过了首期干部召回管理集中教育的教育课程。这标志着靖西市启动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据了解,8月9日,靖西市启动了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该市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和财政供养的其他工作人员如日常工作中存在有“政治信仰不‘坚’、工作作风不‘实’、团结协作不‘谐’、责任担当不‘敢’、廉洁自律不‘清’”等5种类型情形之一的,经组织认定后,将被实施召回管理。被召回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通过集中学习、跟踪考察、组织处理3种方式进行管理。较轻的,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封闭式集中教育学习;严重的,安排召回对象参与为期1至2个月的重点项目建设或中心工作,作为对召回干部工作态度是否转变的跟踪观察期;如效果不佳,则转入组织处理程序。一年内被召回一次的人员,扣发当年度1/4的绩效奖励资金,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被召回两次及以上的人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从召回管理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召回形成的相关材料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职务(岗位)变动等的重要依据。
靖西市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本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工作认真、敢于担当、爱憎分明、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全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年一争当”活动和营造“三大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