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正值春暖花开,万物生长的时节。为进一步响应国家、自治区、百色市禁毒部门的工作要求,巩固扩大我市禁种铲毒效果,遏制毒品原植物种植现象。2月中旬起,各乡镇、各社区及公安部门按照市禁毒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禁种铲毒行动,对辖区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废弃宅院、山区林场等部位开展地毯式踏查工作。
3月7日9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新靖镇学前街一户人家的天台上种植有疑似罂粟植株。随后民警赶至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栋自建房楼顶天台上种植有170余株罂粟,种植的罂粟植株已有一米多高,部分植株也开始结出花苞。 屋主王某某当场承认是其种植。据悉,王某某听信谣言,认为罂粟壳能够治疗小孩拉肚子,便于2021年12月从一女子处获得罂粟种子,后种于自家楼顶。且王某某自认为与天台各种蔬菜一起种植能够掩人耳目,直至案发才对自己犯下的大错追悔莫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警方对王某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予以批评教育。警方提醒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