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关系中一种致命的毒瘤,家庭暴力。所谓的“爱”被暴力裹挟着,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近日,一份“人身保护令”被送达到起诉离婚期间被丈夫家暴的韦某手中,这是广西区首份检察机关支持申请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有了“护身符”,韦某终于结束了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再也不用时时提防丈夫的拳打脚踢。
以爱之名的伤害
“你漂亮得我不放心,所以我要打服你。”“我真的错了,明知道很爱你,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心魔……”2008年,韦某与何晓东(化名)自由恋爱并同居生活,后育有一儿一女。两人于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韦某美丽、能干、温柔……她的种种优点,反而成了何晓东(化名)不放心她,担心她出轨的因素。面对她,他多疑、暴躁、一触即发。2019年以来,何晓东(化名)多次对韦某实施殴打、言语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致韦某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严重侵害其身体权和健康权。
分居,起诉离婚,矛盾升级
2021年11月,心灰意冷的韦某与何晓东(化名)分居,独自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同月,韦某向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2022年1月2日,在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期间,何晓东(化名)来到韦某父母家中,欲将韦某强行带走,拉扯间用刀刺向韦某,韦某右手虎口在抓挡中被割伤。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家暴说“不”
几经波折,韦某辗转来到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这些年为了孩子的隐忍都不能换来他回心转意,反而造成家人的负担,我的生命也受到威胁……”面对该院检察官,韦某出示被家暴的伤情图片、医院记录等证据资料,讲述了自己长时间遭受家庭暴力和威胁的遭遇。
经仔细调查核实,该院认为韦某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应予支持,保护其身为弱势群里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14日,该院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韦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支持解除婚姻关系诉讼请求,支持诉请判决被告何晓东(化名)支付韦某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同日,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何晓东(化名)对申请人韦某及韦某的亲属进行威胁、跟踪、骚扰、殴打;禁止被申请人何晓东(化名)与申请人韦某同居生活。
2022年4月22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伟出庭支持起诉,宣读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书》,为韦某“讨说法”。因案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倦鸟归林,家是最初的记忆,最终的港湾,更是无数人的情感共鸣。家庭关系中的一切暴力行为不仅会导致成员间的感情破裂,更严重的是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田林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责,支持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文明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再深的爱,也应有坚不可摧的底线;再“有理”的教训,也不可用暴力表达。没有人规定,你必须承受家暴的绝望与黑暗。
遇到家暴怎么办?检察官支招1.在家暴过程中,尽量不要激化矛盾,更不能“以暴制暴”,找机会尽快逃离施暴者,同时要注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2.立即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相关机构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再施暴、骚扰你和你的家人。
4. 及时就医,就医记录可成为家暴行为最直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