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锋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组织原则缺失,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
潘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995.09-1999.09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业学生
1999.09-2001.03广西柳州地区财政局文教行政科科员
2001.03-2005.12 广西柳州地区财政局预算科科员、来宾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
2005.12-2010.03 广西来宾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
2010.03-2013.03 广西来宾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兼任来宾市国库支付中心第一副主任、挂任来宾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来宾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2013.03-2014.06 广西来宾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挂任象州县县长助理)
2014.06-2015.10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5.10-2017.11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11-2018.06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6-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任广西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