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癣?层出不穷!老是政法系统,这个桂籍“老虎”跨省贪腐20年!
靖西网JX202263024 | 2022-07-13 |
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蒙永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蒙永山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蒙永山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检察机关:蒙永山贪腐时间跨度长达20年
法律科班出身的蒙永山,是广西贵港人,1964年11月生,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刑法学研究生进修班。大学毕业后,蒙永山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工作足迹基本在广西和青海两地。他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2006年9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4年3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2018年10月,蒙永山跨省调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8年11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19年2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青海工作两年多后,蒙永山在任上被查。2021年6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蒙永山到底所犯何事?为何投案?
就在两日后,也就是2021年6月4日的《青海日报》,报道了2021年6月3日下午青海省委常委会召开的(扩大)会议的内容,披露了蒙永山被查的部分情况。会议指出,蒙永山身为共产党员却知纪违纪,担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却失责渎职,从事法律监督工作却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青海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2021年8月16日,蒙永山被官宣“双开”。在中纪委的“双开”通报中,披露了蒙永山跑官买官、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更多信息——
经查,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同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依法对蒙永山决定逮捕。同日被宣布决定逮捕的,还有另一只“老虎”——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
同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蒙永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巧合的是,同日被宣布提起公诉的,同样还有另一“老虎”的案件——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
7月12日,蒙永山一案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披露,蒙永山的贪腐从广西一直持续到青海任职期间,时间跨度长达20年。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提拔、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2万余元。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蒙永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蒙永山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部分涉案财物未能追缴到案,依法应当从严惩处;蒙永山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供述绝大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构成自首,其所受贿赂中有100万元系未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十八大后首个任上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蒙永山是去年首个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也是党的十八大后首个任上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在他之后,仅在2021年一年内,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这几名中管干部,也先后主动投案。“为什么要主动投案?我觉得心里一直压了一块石头,只有早投案、早交代,才能早一点把心里的石头放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三集《惩前毖后》中,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讲述了自己主动投案背后的心理活动。
据广西云客户端2021年12月16日消息,广西肃清流毒影响工作汇报会在南宁召开期间,蒙永山被点名。会上指出,孙力军政治团伙、蒙永山、李健等流毒影响恶劣,应加大力度全面深挖彻查有关人和事,确保见人见事见案见结果。要进一步加大思想发动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续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警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讲清问题、划清界限、肃清流毒。
蒙永山此次之所以在广西被点名,是因为蒙永山的老家在广西,而且他在到青海之前,曾长期在广西工作。
中纪委网站在年终盘点《从2021打虎通报看“严”的主基调》一文中,回顾2021一年“打虎”工作,也点名蒙永山——
2021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30名受处分中管干部中,有26人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形,占86.7%,有的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李伟、邓恢林、文国栋、胡问鸣、肖毅等人“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刘国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蒙永山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这反映出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让我们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
部分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青年报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