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李永平所经营的农场周边带动500余户,辐射面积1200多亩,更新推广品种20多个,增收达到110多万元。无独有偶,今年石秋家庭农场的负责人于江与李永平一同成为首批获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他的农场托管区域辐射56个村,服务面积5万亩,1.75万小农户的劳动力有更多的时间去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农民成员每人每年增收3万多元。
“获得职称后,能优先承接项目,这对农村的引才、留才和人才培养都会起到推动作用。”李永平表示:“今后,我将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带领更多农民兄弟们把致富的路子走好。”
为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出台《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将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职业农民正式纳入人才评价范围,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方案》设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凡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新型农民都可以申报相应的技术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打破学历、专业、论文、科研成果等限制,重点考察其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具备大专学历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4年、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3年,以及取得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和取得农业生产经营方面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村人才,可直接破格申报中级职称。
《方案》明确,对取得中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补;并鼓励县(市、区)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在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优先承接新品种、新工艺的实验示范等政策的同时,涉农部门各类农业项目、强农惠农奖补政策也将向其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倾斜。另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聘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技术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成员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并长期发挥作用的情况,可以作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依据。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