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林某茂、罗某爬、杨某明等32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靖西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市直单位与各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成员、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群众等约16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茂等21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盗采铝土矿进行变卖,构成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明等11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还予以收购、销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长达十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罪名定性、证据、争议焦点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本案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