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资改革一直都牵动着各位老师的心,国家也一直出台各种政策保障教师的切身利益。而现在,教师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高,福利待遇也不差,因此每年考教师的人也非常多。
那么现在教师的教龄津贴是如何执行的呢?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此外,除了教师教龄津贴改革之外,教师的工资也有变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引起社会好评。实际上,早在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就已经明确提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要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待遇问题,必须从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和教师绩效工资机制改革这两个“牛鼻子”入手,切实破除教师待遇低的根源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