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12月13日讯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减轻被征地农民养老负担,实现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近日,靖西市制定出台了《靖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破解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难题,让被征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办法》指出,被征收土地,是指征地时被征地农民或农户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办法》明确,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即土地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收;征地时持有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被征地时已年满16周岁;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规定,养老保险补贴只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补助,不发给被征地农民个人。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得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参保缴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