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某祥等8人虚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初,被告人廖某祥从他人处购买一批人员信息资料、不记名手机卡、银行储蓄卡等用于电话诈骗,并纠集被告人陈某善、杜某波、杨某发、罗某、李某军等参与。由陈某善购买手机变声器、改号器等非法软件用于作案,韦某斌制作虚假的银行网站并从网络下载证书、红头文件、图片等资料后,由被告人黄某亮编辑成“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文件材料用于实施诈骗。随后,廖某祥将资料发给上述被告人分别使用装有变声软件的不记名手机联系被害人,虚构我国有一笔资金存于海外需要解冻,群众可通过认购股金的形式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解冻该笔资金,资金被解冻后将获得高额回报的事实,并称之为“民族大业”或“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或“民族资产扶贫基金项目”,通过电话联系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廖某祥向被害人发送虚假红头文件、任命书、工作证等,骗取被害人交纳“入股金”。2016年11月至同年12月,廖某祥等人诈骗所得共计23136000元人民币。该案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约10余万人受骗。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祥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事实、制作虚假银行网站、虚假文件证书的手段,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为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04月,数万名老人前往北京鸟巢体育馆,参加所谓“民族资产解冻大会”。组织者宣称,每人收取10元胸牌制作费,到现场就可以领取5万元现金并报销来回食宿费。公安部循线追踪,最后查到位于广西百色市凌云县的诈骗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