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时任县万盛公司董事长陆建儒同意供销联社司机及其他工作人员使用虚假票据违规在万盛公司报销烟、酒等礼品及娱乐场所消费、无公函接待费等费用456761元。2018年3月,陆建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那坡县森林公安局原副科级干部黄国颂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9月,黄国颂被那坡县人民政府抽调到县打击走私工作组,在打击走私工作中,黄国颂与同一工作小组的黄某波、吴某春、梁某先后收受走私人员给予的“辛苦费”共计人民币139000元,每人各分得34750元。收受礼金后,以上四人对走私人员运输走私物品的车辆给予放行或不查处。2018年3月,黄国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主动退缴。
三、德保马隘初中截留学生伙食费、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问题。
德保马隘初中截留学生伙食费、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问题。马隘初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廉洁纪律,于2014 年至2016 年,通过截留学生伙食费、用学校经营和出租小卖部获得的盈利和租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福利。原校长卢明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校长潘扬宏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卢明兄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潘扬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从快处理、从严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扶贫领域问题通报
德保
黄华荣在担任东凌初中校长期间,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该校已调离老师的帮扶任务长时间不安排教职工继续跟踪帮扶,未按要求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帮扶工作,也未督促指导教职工填写《帮扶手册》,导致东凌初中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3月,黄华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东凌初中教导处主任黄小仙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黄小仙作为东凌初中脱贫攻坚工作具体负责人兼信息员,没有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对学校教职工在开展帮扶工作和填写《帮扶手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没有进行有效解答,也未及时收集相关问题与东凌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反馈解决,负有直接责任,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3月,黄小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德保三中教师周瑞帮扶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周瑞在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对其联系帮扶的其中一户跟随女儿在县城一起生活,其住址与周瑞的住所相距不到800米。周瑞从未登门入户找到该户当面开展帮扶工作,没有真实掌握该户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没有按照要求入户发放手册和帮扶联系卡,也未按要求填写《帮扶手册》,只是通过电话或微信偶尔与该户女儿联系了解一些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周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鉴河小学教师赵光闪帮扶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赵光闪在帮扶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人的职责,对全家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未根据帮扶户的实际情况调整入户帮扶工作方式,未向邻居或其他群众了解具体情况,也未按要求填写帮扶手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赵光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那坡
一、那坡县百南乡规良村民委原民兵营长农国胜挪用集体生态林补偿资金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时任百南乡规良村民委民兵营长农国胜挪用规良村那平屯集体生态林补偿资金3584.56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2月,农国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二、那坡县城厢镇那桑村村民委原主任黄忠良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资金问题。
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时任城厢镇那桑村民委主任黄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子的名义,在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违规申请得到农村低保资金共计7296元。2017年12月,黄忠良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三、那坡县城厢镇合群村民委原副主任黄青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资金问题。
2012年4月至2016年2月,时任城厢镇合群村民委副主任黄青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违规申请得到农村低保资金共计9122元。2017年12月,黄青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四、那坡县百都乡果庇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华京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时任百都乡果庇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华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果庇村4户群众的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款及果庇屯集体杂木林地补偿款共14704.5元作为其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1月,马华京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五、那坡县城厢镇计生办原主任谭振洪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时任城厢镇计生办主任谭振洪克扣计划生育家庭失独户农某某慰问金1800元挪作他用,损害了农某某户的利益。2017年 7月,谭振洪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农某某户。
平果
2014年7月至9月,农玉业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向上级上报所分管的4个村屯相继4人死亡的情况,导致发生死人一直领取低保的问题。至2016年4月,共多领低保补助资金8158元。案发前,相关亲属已将多领款项退回县民政局。2018年4月,农玉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果县旧城镇新更村村民委主任李炳良扶贫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2012年,李炳良在协助镇政府审核把关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中,明知4户农户有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与其中3户为亲戚关系,仍帮助申请并获得补助资金,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3月,李炳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田阳
一、田阳县水利局水保站站长黄旭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4年,黄旭庆等人在负责五村镇五村村、百宙村、康华村、定夜村、桥马村的坡耕地项目工程现场施工指导、协调等工作过程中,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与他人以少付多报的方式和虚列村组干误工补助进行报账从中截留财政资金进行私分,其中黄旭庆从中分得4834.99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5月黄旭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执行期按撤销党内职务的影响期进行执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所涉及违纪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