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17时许,德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接警称,在德保县都安乡凌雷村路段有一起电动三轮车被车辆撞翻其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赶往现场。
现场电动三轮车车厢尾部左角被撞损坏变形。伤者正被120送往德保县医院急救,地上有零星血迹。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遗留部分肇事车辆散落物。
由于案情紧急,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向上级请求启动重大事故查缉预案,公安局局领导立即对该案件进行统一部署,指挥相关部门合成作战。德保县公安局情报大队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分析判断肇事车辆信息,并大量走访和侦查,最后确定肇事者系德保县都安乡的九零后王某弟。
同时,民警立即赶往肇事者住址对其进行拘捕,发现肇事者和其车辆不知所踪。经过两天坚持不懈的蹲守,慑于法律威严,迫于巨大压力的王某弟于6月13日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审讯中王某弟交代6月11日下午16时30分,其驾驶桂LPXXX8的奇瑞牌轿车从都安乡方向往德保县城方向行驶,途中至都安凌雷村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因王某弟无证驾驶,心存恐惧,直接逃离现场,后其将车辆开到三合村亲戚家躲藏。
该案全体人员全力以赴火速破案,但受重伤的覃某合经医院二十几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部门已对王某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执行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切勿无证驾驶车辆。
◆交通肇事逃逸往往会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加重伤情,后果更严重的甚至会因此死亡。同时受害者滞留在现场,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造成潜在的威胁。交通肇事者逃逸后,由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肇事者本身也将承受更大的损失。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