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真的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啊!”7月6日,靖西市武平镇万隆村一位村民在自家门口旁听了靖西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后不禁感慨万千。
巡回审判小组前往当事人家
案件中,原告周某是被继承人的儿子,被告周姆、周姆某、周某某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媳妇、女儿,被继承人生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约8.5万余元,现原告向法院诉请将被继承人名下的公积金余额归原告所有。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周姆已是88岁高龄,腿脚行走不便,靖西市法院主办该案的李彩云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到当事人家中审理该案,既充分保障老人诉讼权利,又能在村屯中宣传家事审判工作,促进良好家风。
带着巡回审判小组,李彩云法官辗转十几公里山路,最终来到了周某家,并在周某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官的到来,让许多村民都前来围观。
李彩云法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李法官充分听取各当事人的意见,并耐心的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向村民释法说理。当得知一家人在被继承人生前住院治疗和在家养病期间给予了长时间的照顾,李法官向他们关爱家庭成员的举动表示赞赏。经过调解,被告周姆某自愿将自己所占有的一半住房公积金及利息赠予儿子周某;被告周某某自愿将自己依法继承的份额赠予哥哥;被告88岁的周姆也自愿放弃其依法继承的份额,赠予孙子。原告周某自愿承担了案件所有诉讼费。
88岁老人在调解协议中签字
原告在调解协议中签字
周某某在调解协议中签字,将自己分额赠予哥哥
至此,这起继承纠纷案,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谦让和理解,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烦恼得以消除,促进了一家人的和睦相处,村民们对法院热心上门服务,为民办事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解结束,当事人目送法官离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