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纪委认真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着力解决作风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6月,市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立案查处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其中6人为科级干部。
抓牢作风建设。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信访“大接访”、纪检干部蹲点、开展深度贫困村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大线索收集力度,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监督。1~6月,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公开接访8173人次,对19个乡镇54个村103个屯进行蹲点,走访群众216户,收到意见建议78条,发现问题线索48条,个别谈话了解1318人次,转立案查处8件。
注重抓早抓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涉嫌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1~6月,我市123个单位(乡镇)开展督查自查368次,发现问题185个,移送问题线索21个,转立案3件,有19人主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款11万元;有 129名违规领取0~3公里边民补助的公职人员清退款项61万元。
坚持重拳反腐。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等8个工作专班,专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分片管理与一案一授权相结合、分类处理与直查快办相结合、纪检监察室独立办案与多部门联合办案相结合等8项工作机制。归纳总结出“主动接触群众,看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看群众最不满意的是什么,看群众舆论最多的是什么”等12种查找问题线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