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22名干部被处分!多人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靖西网裸女秀 2018-07-27

01

百色纪委通报

市纪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田东县港航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原所长梁秀玲扶贫工作监管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田东县港航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梁秀玲在负责老旧渡船更新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放任其下属农某某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致使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损失共计126.64万元。2018年6月,梁秀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2.靖西市新靖镇东利村原党支部书记卢作胜违规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金问题。2013年1月,时任靖西县新靖镇东利村党支部书记卢作胜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个人信息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2018年6月,卢作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罗绍明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罗绍明在担任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银花种植项目”验收组组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扁牙村“洪安黄牛养殖场”验收组成员期间,对以上项目未经验收即签字认可合格,同时收受红包,给国家资金造成重大损失共计96.05万元。2018年5月,罗绍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

  4.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合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岑昌武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问题。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时任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合塘村党支部书记岑昌武受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合塘村合塘屯和弄扣屯集体委托,负责管理两个屯的生态公益林项目。期间,田林县林业局先后将合塘屯和弄扣屯15笔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累计21.28万元拨入其农村信用社账户,岑昌武将其中9.02万元私自领取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2018年3月,岑昌武受到留党察二年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5.田阳县那满镇新立村民委副主任李思祥违规收取群众“辛苦费”问题。2017年,田阳县那满镇新立村民委副主任李思祥在帮助本村群众办理微型企业注册及申请补助资金过程中,违规收取黄某、陆某江、陆某福、李某东等4户群众“辛苦费”共计8000元。2018年6月,李思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6.乐业县农业局原局长杨秀杰、副局长刘昌龙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时任乐业县农业局局长杨秀杰、副局长刘昌龙在牵头组织全县刺梨种植实施项目过程中,对产业项目发展应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产业发展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给国家资金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6月,杨秀杰、刘昌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央龙村支书黄志东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央龙村支书黄志东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弟黄某华重复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违规获得危改补助款共计1.5万元。2018年6月,黄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8.那坡县城厢镇城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孔繁星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10月19日至2013年12月2日期间,那坡县城厢镇城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孔繁星利用职务便利,在其不属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象的情况下,虚假申报材料,分别以其本人和妻子潘某英的名义向那坡县城厢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5万元。2018年6月,孔繁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9.共青团平果县海城乡委员会书记刘明源扶贫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刘明源作为平果县海城乡伏山村那江屯建档立卡贫困户腾某的扶贫帮扶干部,在2017年仅入户3次,《广西脱贫攻坚精准矿帮扶手册》仅填写至2017年7月,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18年4月,刘明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凌云县加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邹长宇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加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邹长宇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由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应得一个危房改造补助指标的李某明户以李某明、李某军两个名字申请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万元。2018年6月,邹长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11.右江区四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潘国庆社保审核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时任右江区四塘镇社保中心主任潘国庆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四塘镇38名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在死亡后仍享受养老金共计4.06万元。2018年6月,潘国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02

靖西纪委通报

1.南坡乡逢鸡村原村民委副主任陆刚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14年12月19日,陆刚志、潘明某、许永某三人在未经南坡乡逢鸡村扶贫互助理事会讨论以及在未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的情况下,从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账户中提取现金50000元,其中46000元作为本金经营化肥,陆刚志等人已将销售所得利润6170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另外的4000元自提取之日起一直由许永某保管和自行开支。2015年9月,审计发现问题后,陆刚志等人于2015年9月11日、22日将50000元扶贫款归还原资金账户。

  陆刚志身为一名中共党员、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监督小组成员,伙同他人挪用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的扶贫资金用于盈利活动,三个月未还,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2018年6月,陆刚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南坡乡逢鸡村原村民委副主任许永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14年12月19日,许永恒、潘明某、陆刚某三人在未经南坡乡逢鸡村扶贫互助理事会讨论以及在未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的情况下,从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账户中提取现金50000元,其中46000元作为本金经营化肥,许永恒等人已将销售所得利润6170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另外的4000元自提取之日起一直由许永恒保管和自行开支。2015年9月,审计发现问题后,许永恒等人于2015年9月11日、22日将50000元扶贫款归还原资金账户。

  许永恒身为一名中共党员、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副会长兼出纳员,伙同他人挪用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的扶贫资金用于盈利活动,三个月未还,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2018年6月,许永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南坡乡逢鸡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潘明伟违反工作纪律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12年,潘明伟利用协助南坡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明知堂兄潘明某户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情况下,按照果根上屯群众的要求以潘明某的名义向南坡乡人民政府申请一个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之后潘明伟等人将获得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在弄逢屯屯头建起一层60平方米的果园看守房,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19000元。

  2012年,潘明伟利用协助南坡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明知堂兄潘某华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潘某华户作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上报乡人民政府,之后潘某华用获得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在2011年已经建好的平房上加建起一层楼房,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19000元。

  2014年12月19日,潘明伟、许永某、陆刚某三人在未经南坡乡逢鸡村扶贫互助理事会讨论以及在未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的情况下,从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账户中提取现金50000元,其中46000元作为本金经营化肥,潘明伟等人已将销售所得利润6170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另外的4000元自提取之日起一直由许永某保管和自行开支。2015年9月,审计发现问题后,潘明伟等人于2015年9月11日、22日将50000元扶贫款归还原资金账户。

  潘明伟身为一名中共党员、村两委成员、逢鸡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会长兼会计员,在协助南坡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安排危房改造指标给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建房,造成国家扶贫款损失38000元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其伙同他人挪用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的扶贫资金用于盈利活动,三个月未还,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2018年6月,潘明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03

田林县纪委通报

一、八渡瑶族乡平封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秉文收受群众财物问题

  

  黄秉文在任八渡瑶族乡平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12月在协助平封村那烧屯、央降屯和平封屯25户贫困户到县扶贫办领取政府扶持山羊时,收受群众赠送的3只山羊,价值为人民币4794元。2017年12月,黄秉文将违纪款4794元退缴到八渡瑶族乡纪委。2018年4月,黄秉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二、八渡瑶族乡平封村原村调解主任王志敏侵占群众利益问题

  

  2014年9月,王志敏和班某某(甲方)与八渡瑶族乡那烧、央降和平封许某某等23户贫困户(乙方)签订《代养协议书》。2016年1月,王志敏和班某某将所养山羊(含代养山羊)共93只一起出售后,以养殖过程中羊群发生疫病死亡为由,未按《协议书》约定兑现每户2只山羊每只200元共计9200元给其他23户贫困户。案发后,王志敏与班某某于2017年12月将9200元上缴到八渡瑶族乡纪委。2018年4月,王志敏党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还相关贫困户。

04

平果纪委通报

平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接受、使用企业赠送车辆的问题。

  2012年7月,经平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领导同意,平果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接受广西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出资81148.27元购买的一辆皮卡车,入户到单位职工名下,用于环卫站日常工作,至2016年11月25日停止使用。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擅自接受并使用与工作有关的企业赠送的车辆,违反了自治区《关于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桂纪发[2012]21号)要求,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覃自强作为单位分管领导,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2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05

田东纪委通报

  田东县林逢镇关国村龙坤屯原组长阮忠前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问题。阮忠前在担任关国村龙坤屯组长期间,负责保管关国村龙坤屯2010年至2012年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其于2012年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擅自领取龙坤屯生态公益林补助金25笔共计135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阮忠前分别于2012年5月和2017年6月,将违纪款如数退还龙坤屯。2017年11月,阮忠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田东县印茶镇龙马村民委原副主任韦寿民收取危房改造户“辛苦费”问题。2011年9月至2017年9月,韦寿民担任印茶镇龙马村民委副主任,协助印茶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协助开展工作中,于2012年至2014年间,韦寿民默许其胞弟收受11户农村危房指标申请户的“辛苦费”49300元;于2011年至2015年间,韦寿民收受4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辛苦费”共计77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2月,韦寿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06

那坡纪委通报

1.那坡县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滥发津贴补贴、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那坡县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补助225441元、违规用公款送礼137263元。陈忠波作为时任那坡县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其本人违规领取补助9530元。陈忠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那坡县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反中央八规定精神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陈忠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2.那坡县财政局超标购置办公电脑问题。2015年5月,那坡县财政局超出那坡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采购11台笔记本电脑,超标金额共49500元。陈强作为时任那坡县财政局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陈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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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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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1
2018-07-28
南坡人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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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贪的人还真是不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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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勇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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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18-07-27
什么时候才到我们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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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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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18-07-27
龙临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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