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电动车的话题,说得也厌烦了。但是,偏偏都是电动车出事。今天发生的两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就很值得“玩味”——
12018年8月6日上午10时许,靖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区东方红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事故一方的一辆封闭式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竟然是一位走路都颤巍巍的老者。
没办法,勘查完现场后,民警还得 把这位老者安全送到家。
这种“老爷车”,在靖西还有很多,驾驶“老爷车”上路的,不是老大爷就是老太婆,他们不懂交通规则,到处乱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人们都避而远之。
不知道这些老人的子女是怎么想的,明知年老的父母驾驶这种三轮车上路危险系数大,还不加以劝阻。
同日下午1时
2许,在靖西城区发生电动车追尾小轿车的交通事故。靖西交警大队民警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时,发现驾驶和搭乘电动车两名女孩均未满12周岁,是城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
靖西电动车的事说多了,这些人还是屡教不改。如果不说呢,结果又会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