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靖西县城租房子住的,今天去房产局开无房证明,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收50块钱查询费,房产局作为国家单位部门,享受人民纳税工资,本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为什么人民想要查询开无房证明却要开查询费呢?管理查询人民房产资料本就是房产局的分内之事,现在却要在领了国家给予的工资之外另外收取费用,我可不可以认为是乱收费行为。 今天问了工作人员有没有文件说明收费,他们也拿不出,说是财务会给我打发票的。这个收费行为如果是乱收费行为,那到底是房产局前台工作人员自己乱收费还是有房产局领导授意呢?好迷茫,跪求好心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