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公安局关于中秋节期间
禁止违规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各位市民:
近几年中秋节期间,我市出现市民放飞“孔明灯”的现象,“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摄氏 300度,燃烧后上升最高高度可达 4000米,随风可飘至一、二十公里。“孔明灯”燃放升空后对建筑物、森林、高压电线、加油站、居民区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秋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违规销售“孔明灯”,禁止市场上流通“孔明灯”,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燃放“孔明灯”。
对违反本通告,非法燃放“孔明灯”的团体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靖西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