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公安]中秋节期间禁止违规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靖西网边城浪子 2018-09-20

靖西市公安局关于中秋节期间
禁止违规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各位市民:

近几年中秋节期间,我市出现市民放飞“孔明灯”的现象,“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摄氏 300度,燃烧后上升最高高度可达 4000米,随风可飘至一、二十公里。“孔明灯”燃放升空后对建筑物、森林、高压电线、加油站、居民区等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秋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违规销售“孔明灯”,禁止市场上流通“孔明灯”,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燃放“孔明灯”。

对违反本通告,非法燃放“孔明灯”的团体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靖西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0日

浏览147881 / 回复13
举报内容

竖线最新回复

2018-09-25
今年一个孔明灯都没看见
回复
12楼 1
2018-09-26
这样最好
回复
13楼 1

全部回复

竖线全部回复

2018-09-21
街头摆卖孔明灯的小贩怎么处理?
回复
1
2018-09-21
   支持 去年做得很好
回复
1
2018-09-21
卖孔明灯的全部枪毙
回复
1
2018-09-21
好样
回复
1
5楼 长白山
2018-09-21
为了防止火灾 ,还是自觉不要放了
回复
1
返回 [发帖] 发回复:评论……

+
提交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