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1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被通报!广西公安厅:举报这些行为线索,最高奖励20万!

靖西网致癌蛋 2018-10-22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公布通报了5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其中百色有一起
具体如下
百色市:打掉以周某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近几年来,百色靖西市边境村民向运输走私货物收取过路费引发的恶性暴力案件时有发生,给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也引起了百色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为打击边境地区黑恶势力走私护私犯罪,百色市公安局以靖西市“4.09”聚众斗殴案为切入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4.09”专案组,启动“四侦合一”合成作战侦查破案机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查:2017年以来,边境走私人员为了避开公安和海关等部门设置的打私缉查点,指使拉货司机绕道从村屯经过再上高速公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村民周某超、梁某京等人积极谋划、组织村民设置卡点拦截拉走私货物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并且为了防止其他村屯“抢生意”,周某超等人还购置了钢管等凶器。2018年4月9日晚,为了与其他屯村民争夺收取过路费的权利,周某超等人组织村民共计七、八十人统一戴手套、口罩、拿钢管或木棍与另一村屯的村民持械斗殴,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并且致一名陆姓村民在斗殴逃跑过程中不慎落水溺亡。目前,该案共逮捕犯罪嫌疑人51人,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黑恶不除,社会难安!

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办法》,鼓励和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的,将根据其涉及的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由办案单位予以1千元至20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者,绝不姑息,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奖励对象
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打击、治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能的单位和个人除外,以下统称举报人)。

奖励范围
(一)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二)举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三)举报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四)举报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五)举报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六)举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七)举报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八)举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九)举报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十)举报边境地区黑恶势力走私护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不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举报奖金统一由办案单位负责发放。

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予以不同金额的奖励。

(一)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0至200000元。

2.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200000元。

(二)举报涉恶犯罪线索

1.凡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30000元。

2.凡举报涉恶类犯罪案件线索直接破案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至10000元。

3.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恶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0元。

(三)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0元。

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二)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

(三)举报事项必须是举报人本人或者其关系人亲身经历,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犯罪事实,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举报途径

(一)自治区公安厅

信箱: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号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30012;邮箱:gxgasaohei@163.com,电话:0771-2892341。

(二)设区市公安局

1.南宁市公安局

信箱: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6号南宁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0022;邮箱:nnsxz9@163.com;电话:0771-5813474,0771-110。

2.柳州市公安局

信箱:柳州市学院路6号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5001;邮箱:lzxingzhenzhidui@163.com;电话:0772-2825182。

3.桂林市公安局

信箱:桂林市灵川县八定路1号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1000;邮箱:glsgajshb@163.com;电话:0773-8995502。

4.梧州市公安局

信箱:梧州市万秀区广仁路19号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3000;邮箱:wzsshb@163.com;电话:0774-2023621。

5.北海市公安局

信箱: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6000;邮箱:bhsgajxzzd@126.com;电话:0779-2092489。

6.防城港市公安局

信箱: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8001;邮箱:fcgdhb@163.com;电话:0770-6108816。

7.钦州市公安局

信箱:钦州市钦北区北环西路8号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5000;邮箱:qzsgajshb@163.com;电话:0777-2833382,0777-110。

8.贵港市公安局

信箱: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100;邮箱:ggsshcebg@163.com;电话:0775-4572133。

9.玉林市公安局

信箱:玉林市教育东路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7000;邮箱:ylsh0775@163.com;电话:0775-2683624。

10.百色市公安局

信箱: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百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3000;邮箱:bsxzzd@163.com;电话:0776-2823506。

11.贺州市公安局

信箱: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2899;邮箱:hzxzdhb@163.com;电话:0774-5126877。

12.河池市公安局

信箱: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河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7000;邮箱:hcsshb2308518@163.com;电话:0778-2308518。

13.来宾市公安局

信箱: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6100;邮箱:lbsshce@163.com;电话:0772-4222706。

14.崇左市公安局

信箱:崇左市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0022;邮箱:czxzdhb@126.com;电话:0771-7835900。

扫黑除恶,
更加需要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参与!
积极主动检举和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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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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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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