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河库内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靖西市出台《靖西市市(县)级河长巡河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靖西市、乡、村三级河长落实责任工作,开展巡河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据了解,靖西市各级河长巡河的时间规定为:市级河长巡河每月至少开展1次,乡级河长巡河每月至少开展3次,村级河长每周1次。巡河巡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和危废情况;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湖、破坏堤防的问题;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是否存在涉水违建筑物、设施;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行为;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是否存在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是否存在河湖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河段内是否有非法采砂,砂石堆积,新增排污口;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