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恶性伤人案凶手被判死刑,曾计划要杀10人

靖西网等风来 2018-11-08

11月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8.20重大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黄日朝犯故意杀人罪、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78456元。

法庭宣判现场。

当日的庭审座无虚席,仅在上午,庭审就一直延续到中午1时。庭审中,许多案件细节被披露出来。

1962年出生的黄日朝是广西象州县寺村镇人,高中文化,与前妻育有3个儿子。1998年从农村外出务工,后与前妻离婚,对3个儿子未尽到抚养义务。后到柳州务工,与赵某同居。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3月,黄日朝与赵某两人因发生矛盾,通过社区调解协议分手,结束了两人13年的同居关系。赵某给予黄日朝3万元作为补偿。

被告人黄日朝。法院提供

但黄日朝对此心有不甘,并怀恨在心,并将仇恨追加到赵某及其亲属朋友身上,购买凶器、跟踪踩点、租赁车辆准备行凶作案。

今年8月20日上午7时许,黄日朝携带尖刀,驾驶租赁的汉兰达黑色越野车,来到天山路铸造厂宿舍区赵某某住处,乘赵某的女儿李某上班出门之际闯入,杀害赵某和李某两人,并侮辱、毁坏尸体,并将刀扎在李某胸口,还在现场留下泄愤字条。

8月20日,柳州市天山路铸造厂宿舍区两栋楼房被警察用警戒线封锁,几名民警在楼下值守,不让外人进入。

此后,黄日朝到太平西街花30元钱购买了一把木柄水果刀,驾车窜到鹿寨县鹿寨镇磷铵化肥厂生活区赵某的母亲邓某家,将邓某和其外甥何某两人杀害,并毁坏尸体面部。

黄日朝在鹿寨作案行凶后,又驾车前往柳州市三中路欲杀害赵某的姐姐。据其供述,其计划杀害10人,包括赵某及其亲属、朋友,以及自己的三个儿子。

庭审上,黄日朝称他的三个儿子对他不闻不问,不关心和帮助他,于是产生怨恨,要在杀害赵某及其亲属后,前往广东杀害在那打工的三个儿子。当公诉人问他:你从来没有尽过对儿子的抚养义务,这么多年也从来不联系他们,为什么要他们来关心你呢?黄日朝无言以对。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称,8月20日11时许,黄日朝驾车欲前往柳州市三中路杀害第五人时,途径文昌桥,因急于完成杀人计划,在桥面非机动车道超车并冲撞多辆电动自行车。

长距离的冲撞10辆电动自行车和1辆摩托车受损,多人伤亡。根据警方提取的越野车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的车速为50~112公里/小时,直到被一辆电动车卡住前轮,黄日朝驾驶的越野车才停下来。

下车后,黄日朝手持在鹿寨县行凶的尖刀,在非机动车道一路捅刺骑电动自行车的无辜群众,并横过桥面,继续捅刺数人。庭审中,检方出具的监控视频证据还原了当时的经过,现场让人触目心惊。

8月20日文昌桥上,事件发生后,大批警员在事发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在文昌桥上,黄日朝共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后在9月份抢救无效死亡,11人受伤。其中重伤者至今仍未治愈。

黄日朝随后步行至文昌大桥西侧桥底,持石块打砸过往车辆时,被赶到的执勤民警抓获。在被抓时,说出了此前杀害四人的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日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害4人;杀人后侮辱、故意毁坏被害人尸体;在公共场所驾车连续冲撞,持刀捅刺现场群众,致3死11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故意毁坏尸体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按数罪并罚进行处罚。建议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指控,被告人黄日朝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伏法。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日朝因感情纠纷,为泄愤而报复杀害被害人赵某、李某、邓某、何某并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及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黄日朝在公共场所驾车连续冲撞行驶中的电动车,持刀捅刺现场群众,致使三人死亡,十一人受伤,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黄日朝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黄日朝故意杀人致四人死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三人死亡、十一人受伤,其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黄日朝侮辱、故意毁坏尸体,依法亦应惩处。

黄日朝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日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78456元。

法庭一审宣判后,黄日朝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事发后,医护人员紧急在现场救治伤者。

案件回顾

8月20日11时许,柳州市文昌大桥桥面西侧下桥桥面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一名男子驾驶车辆冲向正在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导致多人受伤,随后该男子又持刀捅伤路过群众。

图为8月20日文昌桥上的肇事越野车。

事件发生后,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第一时间对这件事情进行了通报!

【警方通报】

关于文昌大桥发生一起驾驶车辆冲撞电动车案件的情况通报

8月20日11时许,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我市文昌桥桥面上,一辆黑色丰田汉兰达越野车(桂BVJ579)冲撞多辆电动车,造成多人受伤。接报后,我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预案,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抓获嫌疑人并控制。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54岁,象州县人,据其供述,系因感情纠葛引发。

目前,两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伤员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案件调查处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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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飝哥
2018-11-08
给他死刑,还便宜他了,自己的亲孩子都能下得了手,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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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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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18-11-09
自己的孩子,还怀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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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微冷
2018-11-09
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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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18-11-14
活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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