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体检后,凤飞(化名)成了“艾滋病患者”。之后的12年间,室友兼闺蜜翟某将零售价十余元的乌鸡白凤丸包装成“抗艾药”,以670元到2.1万元一瓶的价格提供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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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凤飞到北京打工与翟某相识,二人合租关系也很亲密。
2006年凤飞意外怀孕,翟某作为闺蜜陪她去医院动手术。术后凤飞始终感觉身体不适,便让翟某再陪她去医院检查。凤飞回忆,检查后翟某把报告撕毁,匆匆拉起她就向医院外面走,还称“快走,后面有人追我们”。两人回到出租屋后,翟某称凤飞患上了艾滋病,随时都会被医院扣下。凤飞被吓坏了,竟没有怀疑翟某说的话。这时,翟某称认识能治疗艾滋病的人,凤飞不去医院拿药也能得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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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凤飞开始每月服用一瓶翟某提供的“抗艾药”,当时的价格为每瓶670元。此后不久,翟某称凤飞的病情恶化,需要换高档药。到2017年,药价已经“通货膨胀”到每瓶2.1万元。
几年前,凤飞还能按月向翟某汇款,但近两年每月数万元的药费让她无力承担。凤飞多次诉苦称房租还没着落,希望药费能缓几天,而翟某则不断催款,“这都(拖了)几天了,下次拿药谁还肯再帮你”,“做人要有良心”。
凤飞无奈向家人求助。2017年10月,凤飞的表姐得知此事后起了疑心,让凤飞再次前往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凤飞并没有感染艾滋!
事实上,翟某向凤飞提供的药,一直是乌鸡白凤丸;药是附近的药店买的,价格为每瓶12元。随后凤飞报了警,翟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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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向凤飞卖药的事实,翟某始终表示认可,但对这些药品的用途,翟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却存在多次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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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某称她之所以对药品加价,是为了收取一些劳务费,“我就是想着天天给她抹药,收点抹药的钱。”
民警当即质疑,翟某经手药价翻了210倍,与所谓劳动力的价值完全不符,但翟某坚称,“我解释不了,我就是这么想的”。关于自己为何会想到要诈骗好友,翟某回复称:“就是鬼迷心窍,想骗她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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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北京朝阳检察院以翟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以翟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所诈骗的64万余元。翟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9年1月29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法院认为,翟某虚构凤飞患病的事实,导致凤飞支付了本不应支出的药费,一审法院根据双方资金往来认定翟某犯罪数额64万余元,计算无误。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故二审裁定驳回翟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