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多举措优化贷款办理流程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准入
优化流程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准入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通知》指出,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准入,区直分中心主动收集售房单位楼盘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实行签字确认制,申请人无需手工填表,贷款申请表取消售房单位盖章。
公积金中心不许将楼盘备案作为贷款受理的前置条件。缴存人贷款申请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应受理;贷款楼盘未备案的,公积金中心应开展贷前调查,通过现场查看或房产信息共享等形式主动收集楼盘相关信息和材料。同时,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最高担保协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为该楼盘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不再逐笔签订阶段性担保借款合同。
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放款速度,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历史业绩以及楼盘整体建设情况,逐户封顶放款;或采取机构担保、足额质押、保证金等方式在审批通过后直接放款。已经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自助办理的地区,公积金中心要在贷款受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手续;未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自助办理的地区,公积金中心要加强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联系,建立业务联办机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手续。
缩短时限
贷款审批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受委托银行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用印和抵押登记报送手续。移交委贷资料、领取抵押权证、通知放款、发放贷款等环节时限为上一流程办结后1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提取等需核查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账。
购买一手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间,由取得购房合同备案调整为取得不动产预告登记,包括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单位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房、危旧房改造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各受委托银行进驻公积金业务大厅并充分授权,或将借款合同交由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负责指导借款人预签借款合同,实现贷款受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预签等手续一次办结。
特别指出的是,公积金中心已经和房产、不动产、公安、人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相关信息不需再提供要件。缴存人已经提供过的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一律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配偶户口簿婚姻证明无需再提供
根据《通知》,公积金中心取消收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和在广西区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证明要件,要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同时,公积金中心还取消了区内缴存人使用情况证明要件,要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获取协查。
此前,公积金中心已经取消了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付款凭证要件;取消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要件;取消了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工程预算书要件;取消了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的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要件。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广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重点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实施程序做“减法”,共优化“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110项,将所有申请事项中原本共计758样申报材料简化至412样,减少了346项,精减率45.6%。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广西还进一步清理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繁琐手续,着力解决办证难、办事难等问题。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