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上午,靖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农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靖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干部群众代表以及当事人家事属等约100多人参加了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农某等11名被告人均系靖西市禄峒镇大慈村大种屯村民,因新甲洗矿厂排污造成该屯田地受污染后,被告人农某等11人认为给予的补偿过低,于2018年8月7日至8日,结伙窜至新甲洗矿厂,以拉横幅、用车辆堵住矿区大门等方式阻挡运矿车辆出入,并到厂区下料平台逼迫工人停止施工进行施压,造成该厂停工停产二十多小时。经鉴定:2018年8月7日至8日该厂停工停产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0.6万元。
参加旁听人员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农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