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
一段令人张目结舌的视频
爆红微信圈
我们的官方抖音号
也被@此事占领了
看了视频的朋友
是不是感叹她们的心真大呀?
视频中路牌显示都安、高岭
车牌号码也很清晰
河池警方迅速行动
介入调查
交警按图索骥
登门入户
找到了车主
67岁的黄某某一脸懵圈……
老汉黄某某表示,他对此事并不知情。因为车子虽然注册他的名字,但使用车子的是其女儿黄某艳。
目前,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调查,已经掌握了当事人和车辆情况,并通知车主和驾驶人等人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千万别模仿视频中两名女子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为自身安全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