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一男子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虚假诉讼 妨害民事诉讼被处罚款

靖西网日暮途远 2019-05-10

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岸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虚假诉讼,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案件实情

原来,靖西法院在受理原告李某谈、李某英与被告李某伟分家析产纠纷一案后,主办该案的家事审判团队法官认为解决家事纠纷案件应本着有利于家庭团结与和睦的角度出发,得亲自上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尽量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将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原告李某谈、李某英并未向法院起诉被告李某伟,亦未授权委托他人提起诉讼,本案系李某岸冒用李某谈、李某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查认为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李某岸冒用李某谈、李某英名义提起虚假诉讼,侵害了他人的诉讼权利,浪费了司法资源,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遂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岸以李某谈、李某英的名义对被告李某伟的起诉。

鉴于李某岸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法院决定对李某岸罚款1000元。被罚款人李某岸于当日交纳了1000元罚款,并表示不申请复议,认真悔过。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屡有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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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勇气可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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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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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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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will
2019-05-10
才罚款1000,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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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北铁
2019-05-11
好好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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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这人品往后还不一定做出什么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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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赖安安
2019-05-11
勇气可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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