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都属于走私行为。因此,未向海关申报接受监管和缴纳应缴税款的“代购”行为,是走私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为走私活动提供“看路”、“望风”等协助的,情节严重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根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等相关规定。
什么是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是指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什么是走私犯罪?
走私犯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
多次走私会如何?
走私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又实施走私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