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上编制时间不同 招教考试笔面试通关即可拿到编制,特岗教师3-5年后考核认定才可以。 ✏招聘形式不同 招教考试以县或地级市、区进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省教育厅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进行。 ✏招聘时间不同 特岗以省为单位统一进行,招教考试各地时间不定。 ✏考试内容不同 特岗教师考试出题统一、固定,招教考试各地区内容灵活。 |
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 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可直接将特岗教师的编制落实到任教学校,也可统筹特岗教师 3 年聘用期满所需的编制资源,待聘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转岗有关政策,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
(二)各地要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 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设岗县(市、区)财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剩余 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岗教师,主要解决特岗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 用和生活补助等。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 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 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 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 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 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 3 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 年后不能转岗。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