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8日上午,省道316线靖西市湖润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碰撞,摩托车翻倒在地,驾驶员受伤,伤情不重。
事故发生地点正好在靖西交警大队湖润执法站附近,正在这里执勤的民警见状,立即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在事故现场,大货车司机和摩托车驾驶为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民警通过详细了解,认为这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不严重,车辆没有多大损坏,应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为了使这起轻微交通事故得到圆满解决,不让双方当事人因为一次“碰磕”而留下积怨,民警将他们带到执法站进行调解。在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下,事故双方当事人终于各自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由大货车司机付给摩托车驾驶员200元作为医药费和摩托车修理费,其它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随后两名驾驶员在民警面前握手言和。
近年来,靖西交警大队在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当中,尽量引导当事人采取快处快赔的处理方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消除了因事故而产生的怨恨,为促进社会的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