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答
2019年7月15日至7月30为部分续贷学生零星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为靖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为靖西市政务中心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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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材料 |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3.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
提交材料 |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需村委或社区委盖章), 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和村委(街委、社区委)出具的关系证明 |
出示材料 |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
提交材料 |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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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贷学生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进行在线申请,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到靖西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签订借款合同。
2.续贷学生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经所在高校审核通过;
(2)登陆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新增2019-2020学年度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3)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如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签合同的需提供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不能到场的证明),到靖西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签订借款合同。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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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给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其他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只要借款学生能提供自述详细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并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证明,即可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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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优先认定贷款资格: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烈士家庭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6、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7、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9、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10、孤儿家庭。
靖西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江山代有才人出,助学贷款来相助。备好录取通知书,轻松入学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