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六)
为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经靖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通告如下:一、从2020年2月6日00:00时起,禁止靖西籍以外的车辆和人员进入靖西市辖区,具体恢复通行时间另行通知。二、长期在靖西生活、工作或有公务需入境的非靖西籍车辆和人员可允许入境,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并经靖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认定审批。三、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靖西市辖区的车辆和人员经靖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认定审批后方可进入,但必须居家自我隔离或到政府指定的地点进行医学观察14天。四、即日起,靖西境内发热病人和未解除隔离的重点人群一律不允许离靖外出。违反本通告对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靖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5日
温馨提示
戴口罩 勤洗手
少串门 不聚会
不贪嘴 拒野味
打喷嚏 捂口鼻
勤通风 多消毒
不信谣 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