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回应 尊敬的用户: 您好! 关于2016年1月13日在靖西政府论坛反映“山水国际小区电价等相关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山水国际拒绝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政府令108号)文件,未与供电部门签订协议,并交纳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 2、供电部门按文件规定对山水国际实行专变管理,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产权分界点、计费点,以总表计费,没有执行一户一表管理。 3、供电部门按总表执行居民照明合表电价0.5441元/千瓦时,如物业收取电价与上述电价不一致,属小区内部线损、变损分摊加价,与供电部门无关。 4、根据双方签订供用电合同的规定,今后小区内的用户电表、低压线路等设备烧坏,报修归山水国际物业管理与维护,与电业公司无关。 5、供电部门未收该小区内用户的任何一分钱,至于收房时交800元是该小区内部行为,与供电部门无关。 |
本人疑问:
1、水国际收取业主的电力一户一表入户相关费用后,没有按购房合同给业主办理一户一表手续,而是拒绝执行政府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这是不是在欺骗业主收取费用?
2、如果按政府文件规定办理的一户一表,业主不必考虑业主电表以外的维修和损耗费用,但是业自己管理小区内的低压线路、设备等,如果维修,维修费又分摊给所有业主,因为物业没有印钞机,物业所有财务收入都是业主缴纳。这是否刻意增加业主负担?用意何在?
3、物业收取业主公摊水电费用,公摊总数是多少?明细在哪里?有公示了吗?为什么收取业主的费用是这样不公开不透明?有什么用意?
小区拒绝执行区政府文件,有什么用意?业主怎么样才能安心?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
http://www.gxzf.gov.cn/zwgk/zfwj/zzqrmzfl/201502/t20150212_4385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