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一学生驾驶摩托车出交通事故而亡,家长被吊销驾照

靖西网JX201914613 2020-05-29

 5月25日下午,在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刚刚痛失儿子的蒙某怀着极度悲伤的心情,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被公安交警处以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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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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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无情的,蒙某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的儿子驾驶,不但构成严重违法,还让自己付出了痛失爱子的学生代价。同时,该案也是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原则,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当事人顶格处罚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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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军强调:在整治过程中,对查处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五个一律”:即“一律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在法律框架内对其顶格进行行政处罚;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依法处罚,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处分力度;一律开展警示曝光;对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一律吊销其驾驶证。

以上案例很让人心痛!

交通事故瞬间是让人触目惊心!

百色公安交警部门向全市中学生和家长发出倡议

学法知法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增强交通法治观念,并积极参与小手拉大手,争当交通安全宣传员,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奉献心力。

遵守守规

养成文明交通行为,行人走人行通道,不做“低头族”,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不得驾驶摩托车。

文明乘车

等公交车时,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先上后下”的规则。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乘坐农用车、电动三轮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出行。

家校联动

广大家长配合学校和老师做好出行安全教育,共同监督,及时举报“黑校车”,教育孩子拒绝乘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亟需学校、家庭和警方的密切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勠力同心,群策群力,立即行动,共创良好交通环境,为莘莘学子筑起一道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屏障。

百色交警提醒

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必须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小型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必须年满18周岁方可申请报考。

在此,交警部门呼吁,请家长、学校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杜绝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同时请广大花季少年们严格约束自身,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文章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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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太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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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29
现在靖西飞车少年太多了,谁开的快就是靖西最靓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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