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法院公开审理张某等13人涉边境恶势力犯罪案

靖西网拒绝二手烟 2020-06-30

6月29日上午,靖西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等13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存储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的边境恶势力犯罪一案。该案由靖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吉宁亲自担任审判长。因疫情期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该案,并邀请市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等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为谋取不法利益,纠集他人经常聚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张某、莫某大为首,其余11名被告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中越边境一带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从2017年至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张某等人在靖西市安宁乡附近的两条道路上设卡向走私人员索取钱财共1287042元。

2018年7月,为了排除他人也向走私人员收钱,达到管控走私道路目的,该犯罪团伙向他人购买枪支及弹药,案件涉案枪支共5支,子弹176发。2019年初,因乘坐的车辆被他人枪击,被告人张某让被告人何某攀、冯某红二人持枪保护。2019年1月29日,被告人莫某大在靖西市安宁乡果布村一赌摊内赌钱时,因向他人借钱不成,便伙同被告人张某有等人将他人殴打致轻伤一级。2019年2月17日晚上,被告人张某、莫某大安排被告人冯某头、莫某常、韦某国、张某有等人驾驶两辆汽车清理在安宁乡附近拦截走私车辆的其他人员,将农某天打成轻伤一级。2019年3月20日,走私人员黄某根驾驶装有走私冻品的越野车冲卡,被告人黄某红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枪追击,致黄某根腹部中枪,造成轻伤一级。2017年3月份至2019年1月份期间,钟某佳等人(已判刑)为达到在安宁街长期开设赌场目的,在分配收益时,也分给被告人张某一份,被告人张某和钟某佳等人均从赌场中获得5000元至20000元不同数额的非法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靖西市安宁乡多次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抢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以相应罪名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靖西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理念,及时召开庭前会议,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13名被告人罪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同时,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观看人数达到10万余人次,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靖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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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被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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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越打越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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