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都欠着我们一笔钱,你有知道吗?
靖西网wlx525 | 2016-03-19 |
还有这种的
看起来好像很正常,但是……
放这些东西物业有经常业主们的允许了吗?
如果你是商家你想在这里放一张宣传广告,物业会告知你收多少多少位置费,价格还不底。
但是这些位置广告收入告诉业主了吗?去哪里了?
很多人会觉得物业所有理所当然,但是钱是我们出的,面积是我们摊的,小区内所有面积和绿化是我们业主出钱建设的,每个月的电梯使用费,物业费……甚至说不明的收费项目。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经过你的同意了吗?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告知全体业主了吗?如果你心中曾经有这样的疑惑,但是却被物业三言两语挡回来了,或者却不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现在,有人给你撑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法官明确说: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你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到底是为啥呢?为啥咱就没想到呢?
解读
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法院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因为,很多人都吃亏了!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是不是突然有一种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别戳屏幕了,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如果他们不作为,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如果他们推脱你,那就多联合一些业主直接告他!
法官,会给你撑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