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黄赌”专项行动,全力营造平安和谐靖西社会治安环境,8月18日凌晨,靖西市公安局多部门联合行动,突击清查出租屋,抓获“涉黄”人员20人。
当日凌晨1时许,靖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合成作战中心、城郊派出所等多部门通过前期侦查,对靖西市新靖镇凤凰路附近出租屋展开集中清查,当场抓获赵某林等涉嫌卖淫嫖娼人员20人。
经讯问,梁某、杨某2人如实供述了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经询问,赵某林等18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等2人因涉嫌组织卖淫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赵某林等18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