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女子被家爆,报警后法院这样判........

靖西网店小二 2020-09-12

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农某对申请人林某实施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及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林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基本案情        林某与农某经恋爱后结婚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6月4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推搡行为,导致林某面部、颈部有搓擦痕。为此,林某向110报警。接警民警到达现场处置,双方现场达成谅解。当日,林某到靖西市中医院就医检查,鉴定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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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远离家庭暴力不仅需要法律的完善,更需要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受害者懂维权,让施暴者知恶果,才能起到警醒的作用。施暴者这一拳不仅打向了曾经的爱人,也打向了孩子幼小而无助的心灵,也彻底击碎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每个家庭的幸福构成了社会的和谐。因此,勇敢对家庭暴力说:不!远离家暴,成就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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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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