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靖西警方接到群众农某报警称,其今早停放在妇幼保健院门口的一辆蓝色电动车被盗,靖西警方秉持“大案要破,小案不放过”的工作理念,合成作战中心同步上案,经研判确定嫌疑人落脚点,于是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排查布控,将嫌疑人方某抓获,并当场追回被盗电动车。
此时据案发仅过去了5个小时。经审讯,嫌疑人方某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