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还要负全责

靖西网心若兰 2020-11-26

2020年11月25日,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一起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货车司机岑某明因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死亡车辆损坏,还要担负事故全责。涉事的广东茂名市某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2020年9月4日,岑某明驾驶并搭载有曾某的粤K6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装有31吨柴油(核载33吨)的粤K77**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合那高速S60线由大新县往靖西市方向行驶,13时30分许行至通灵分服务区时,岑某明驾驶车辆驶入服务区匝道,车辆追尾碰撞到前方由梁某通驾驶、搭载有梁某荣的桂AW2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桂AK8**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实载32.87吨,核载33.9吨),造成岑某明死亡、成员曾某受伤,两车不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靖西市公安局交警队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

经查,死者岑某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时速(限速40公里/小时,实速73—79公里/小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是引发次事故的原因。确定岑某明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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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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